邹浩(1060—1111)字志完,遇赦归里后于周线巷住处辟一园名“道乡”,故自号道乡居士,常州晋陵(今江苏常州)人。生于宋仁宗嘉祐五年,卒於徽宗政和元年,年五十二岁。元丰五年(1082)进士,调扬州颍昌府教授。吕公著、范纯仁为郡守,皆礼遇之。哲宗朝,为右正言,累上疏言事。章惇独相用事,浩露章数其不忠,因削官,羁管新州。徽宗立,复为右正言,累迁兵部侍郎两谪岭表,复直龙图阁。卒谥忠,学者称道乡先生。浩著《道乡集》四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传于世。
锦水东流碧,波荡双鸳鸯。雄巢汉宫树,雌弄秦草芳。
相如去蜀谒武帝,赤车驷马生辉光。一朝再览大人作,万乘忽欲凌云翔。
闻道阿娇失恩宠,千金买赋要君王。相如不忆贫贱日,官高金多聘私室。
茂陵姝子皆见求,文君欢爱从此毕。泪如双泉水,行堕紫罗襟。
五起鸡三唱,清晨白头吟。长吁不整绿云鬓,仰诉青天哀怨深。
城崩杞梁妻,谁道土无心。东流不作西归水,落花辞枝羞故林。
头上玉燕钗,是妾嫁时物。赠君表相思,罗袖幸时拂。
莫卷龙须席,从他生网丝。且留琥珀枕,还有梦来时。
鹔鹴裘在锦屏上,自君一挂无由披。妾有秦楼镜,照心胜照井。
愿持照新人,双对可怜影。覆水却收不满杯,相如还谢文君回。
古来得意不相负,祗今惟有青陵台。
山木多蓊郁,兹桐独亭亭。叶重碧云片,花簇紫霞英。
是时三月天,春暖山雨晴。夜色向月浅,闇香随风轻。
行者多商贾,居者悉黎氓。无人解赏爱,有客独屏营。
手攀花枝立,足蹋花影行。生怜不得所,死欲扬其声。
截为天子琴,刻作古人形。云待我成器,荐之于穆清。
诚是君子心,恐非草木情。胡为爱其华,而反伤其生。
老龟被刳肠,不如无神灵。雄鸡自断尾,不愿为牺牲。
况此好颜色,花紫叶青青。宜遂天地性,忍加刀斧刑。
我思五丁力,拔入九重城。当君正殿栽,花叶生光晶。
上对月中桂,下覆阶前蓂。汎拂香炉烟,隐映斧藻屏。
为君布绿阴,当暑荫轩楹。沈沈绿满地,桃李不敢争。
为君发清韵,风来如叩琼。泠泠声满耳,郑卫不足听。
受君封植力,不独吐芬馨。助君行春令,开花应晴明。
受君雨露恩,不独含芳荣。戒君无戏言,剪叶封弟兄。
受君岁月功,不独资生成。为君长高枝,凤皇上头鸣。
一鸣君万岁,寿如山不倾。再鸣万人泰,泰阶为之平。
如何有此用,幽滞在岩坰。岁月不尔驻,孤芳坐凋零。
请向桐枝上,为余题姓名。待余有势力,移尔献丹庭。
江宁之龙蟠,苏州之邓尉,杭州之西溪,皆产梅。或曰:“梅以曲为美,直则无姿;以欹为美,正则无景;以疏为美,密则无态。”固也。此文人画士,心知其意,未可明诏大号以绳天下之梅也;又不可以使天下之民斫直,删密,锄正,以夭梅病梅为业以求钱也。梅之欹之疏之曲,又非蠢蠢求钱之民能以其智力为也。有以文人画士孤癖之隐明告鬻梅者,斫其正,养其旁条,删其密,夭其稚枝,锄其直,遏其生气,以求重价,而江浙之梅皆病。文人画士之祸之烈至此哉!
予购三百盆,皆病者,无一完者。既泣之三日,乃誓疗之:纵之顺之,毁其盆,悉埋于地,解其棕缚;以五年为期,必复之全之。予本非文人画士,甘受诟厉,辟病梅之馆以贮之。
呜呼!安得使予多暇日,又多闲田,以广贮江宁、杭州、苏州之病梅,穷予生之光阴以疗梅也哉!
年、月、日,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,乃能衔哀致诚,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,告汝十二郎之灵:
呜呼!吾少孤,及长,不省所怙,惟兄嫂是依。中年,兄殁南方,吾与汝俱幼,从嫂归葬河阳。既又与汝就食江南。零丁孤苦,未尝一日相离也。吾上有三兄,皆不幸早世。承先人后者,在孙惟汝,在子惟吾。两世一身,形单影只。嫂尝抚汝指吾而言曰:“韩氏两世,惟此而已!”汝时尤小,当不复记忆。吾时虽能记忆,亦未知其言之悲也。
吾年十九,始来京城。其后四年,而归视汝。又四年,吾往河阳省坟墓,遇汝从嫂丧来葬。又二年,吾佐董丞相于汴州,汝来省吾。止一岁,请归取其孥。明年,丞相薨。吾去汴州,汝不果来。是年,吾佐戎徐州,使取汝者始行,吾又罢去,汝又不果来。吾念汝从于东,东亦客也,不可以久;图久远者,莫如西归,将成家而致汝。呜呼!孰谓汝遽去吾而殁乎!吾与汝俱少年,以为虽暂相别,终当久相与处。故舍汝而旅食京师,以求斗斛之禄。诚知其如此,虽万乘之公相,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。
去年,孟东野往。吾书与汝曰:“吾年未四十,而视茫茫,而发苍苍,而齿牙动摇。念诸父与诸兄,皆康强而早世。如吾之衰者,其能久存乎?吾不可去,汝不肯来,恐旦暮死,而汝抱无涯之戚也!”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,强者夭而病者全乎!
呜呼!其信然邪?其梦邪?其传之非其真邪?信也,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?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?少者、强者而夭殁,长者、衰者而存全乎?未可以为信也。梦也,传之非其真也,东野之书,耿兰之报,何为而在吾侧也?呜呼!其信然矣!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!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,不克蒙其泽矣!所谓天者诚难测,而神者诚难明矣!所谓理者不可推,而寿者不可知矣!
虽然,吾自今年来,苍苍者或化而为白矣,动摇者或脱而落矣。毛血日益衰,志气日益微,几何不从汝而死也。死而有知,其几何离;其无知,悲不几时,而不悲者无穷期矣。
汝之子始十岁,吾之子始五岁。少而强者不可保,如此孩提者,又可冀其成立邪?呜呼哀哉!呜呼哀哉!
汝去年书云:“比得软脚病,往往而剧。”吾曰:“是疾也,江南之人,常常有之。”未始以为忧也。呜呼! 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?抑别有疾而至斯极乎?
汝之书,六月十七日也。东野云,汝殁以六月二日;耿兰之报无月日。盖东野之使者,不知问家人以月日;如耿兰之报,不知当言月日。东野与吾书,乃问使者,使者妄称以应之乎。其然乎?其不然乎?
今吾使建中祭汝,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。彼有食,可守以待终丧,则待终丧而取以来;如不能守以终丧,则遂取以来。其余奴婢,并令守汝丧。吾力能改葬,终葬汝于先人之兆,然后惟其所愿。
呜呼!汝病吾不知时,汝殁吾不知日,生不能相养以共居,殁不能抚汝以尽哀,敛不凭其棺,窆不临其穴。吾行负神明,而使汝夭;不孝不慈,而不能与汝相养以生,相守以死。一在天之涯,一在地之角,生而影不与吾形相依,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。吾实为之,其又何尤!彼苍者天,曷其有极!自今已往,吾其无意于人世矣!当求数顷之田于伊颍之上,以待余年,教吾子与汝子,幸其成;长吾女与汝女,待其嫁,如此而已。
呜呼,言有穷而情不可终,汝其知也邪?其不知也邪?呜呼哀哉!尚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