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致远[元](1261-约1325)字致远。工曲,今仅存还牢末剧一种,散曲散存太平乐府等选本中。何梦华抄本《太平乐府》注云“江右(今江西)”至元中,客居溧阳(今属江苏)。存小令26首,套数4篇及杂剧《还牢末》。仇远相交甚密。据仇远写给李致远的《和李志远君深秀才》诗中说他“有才未遇政绩损”“亦固穷忘怨尤”“一瓢陋巷誓不出,孤云野鹤心自由”,可以看出他仕途不顺,一生郁郁不得志,但性格孤傲清高。《太和正音谱》列其为曲坛名家,评其曲曰:“如玉匣昆吾。”
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;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
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,可以无饥矣;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,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‘非我也,兵也?’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