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启(1336-1374),汉族,元末明初著名诗人,文学家。字季迪,号槎轩,长洲(今江苏苏州市)人。元末隐居吴淞青丘,自号青丘子。高启才华高逸,学问渊博,能文,尤精于诗,与刘基、宋濂并称“明初诗文三大家”,又与杨基、张羽、徐贲被誉为“吴中四杰”,当时论者把他们比作“初明四杰”。又与王行等号“北郭十友”。明洪武初,以荐参修《元史》,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,受命教授诸王。擢户部右侍郎,力辞不受。苏州知府魏观在张士诚宫址改修府治,获罪被诛。高启曾为之作《郡治上梁文》,有“龙蟠虎踞”四字,被疑为歌颂张士诚,连坐腰斩。著有《高太史大全集》《凫藻集》等。
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;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
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,可以无饥矣;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,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‘非我也,兵也?’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
风凰台上忆吹箫,似钱塘梦魂初觉。花月约,凤鸾交,半世疏狂,总做了一场懊。
【驻马听】黄诏奢豪,桑木剑熬乏古定刀;双郎穷薄,纸糊锹撅了点刚锹。怕不待争锋取债恋多娇,又索书名画字寻人保。枉徒劳,供钱买笑教人笑。
【落梅风】姨夫闹,咱便晓,君子不夺人之好。他揽定磨杆儿夸俏,推不动磨杆上自吊。
【步步娇】积趱下三十两通行鸦青钞,买取个大笠子粗麻罩。妆甚腰,眼落处和他契丹交。虽是不风骚,不到得着圈套。
【甜水令】佳人有意郎君俏,郎君没钞莺花恼。如今等惜花人弄巧,指不过美话儿排,虚科儿套,实心儿少。想着月下情,星前约,是则是花木瓜儿看好。李亚仙负心疾,郑元和下番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