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郑君得自然,虚白生心胸。吸彼沆瀣精,凝为冰雪容。
大君贞元初,求贤致时雍。蒲轮入翠微,迎下天台峰。
赤城别松乔,黄閤交夔龙。俛仰受三命,从容辞九重。
出笼鹤翩翩,归林凤雍雍。在火辨良玉,经霜识贞松。
新居寄楚山,山碧溪溶溶。丹灶烧烟煴,黄精花丰茸。
蕙帐夜琴澹,桂尊春酒浓。时人不到处,苔石无尘踪。
我今何为者,趋世身龙钟。不向林壑访,无由朝市逢。
终当解尘缨,卜筑来相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