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士淳(一五八五 — 一六六五),号二何。程乡(今梅州)人。明神宗万历三十七年(一六〇九)解元,崇祯元年(一六二八年)进士。授山西翼城知县,调曲沃知县。十一年(一六三八年)以卓异召入对策,授翰林院编修,任东宫讲读。十六年任会试同考官。晚年归隐灵光寺三柏轩。著有《三柏轩集》、《古今文范》、《诗艺》等。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三〇五有传。
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,精于拳勇。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,旗丁数百以篙刺之,篙所触处,寸寸折裂.以此名重一时,率其徒行教常州。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,观者如堵。忽一日,有卖蒜叟,龙钟伛偻,咳嗽不绝声,旁睨而揶揄之。众大骇,走告杨。杨大怒,招叟至前,以拳打砖墙,陷入尺许,傲之曰:“叟能如是乎?”叟曰:“君能打墙,不能打人。”杨愈怒骂曰:“老奴能受我打乎?打死勿怨!”叟笑曰:“垂死之年,能以一死成君之名,死亦何怨?”乃广约众人,写立誓劵。
令杨养息三日,老人自缚于树,解衣露腹。杨故取势于十步外,奋拳击之。老人寂然无声。但见杨双膝跪地,叩头曰:“晚生知罪了。”拔其拳,已夹入老人腹中,坚不可出,哀求良久,老人鼓腹纵之,已跌出一石桥外矣。
老人徐徐负蒜而归,卒不肯告人姓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