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家珍(一六三一—一六六○),字璩子。东莞人。家玉仲弟,祖明教、父兆龙俱布衣。明桂王永历元年(一六四七)年十六,从家玉起兵抗清。家玉殁,与总兵陈镇国拥残卒数万于龙门以图恢复,旋以兄荫拜锦衣卫指挥使。广州再破,隐于铁园,家居养父,折节读书,年未及三十而卒。遗作由友人编为《寒木居诗钞》一卷。清陈伯陶《胜朝粤东遗民录》卷二有传。张家珍诗,以清光绪三十二年(一九〇六)东莞寓园祖若旧庐刊《寒木居诗钞》为底本,参校民国二十一至二十三年东莞张伯桢纂《沧海丛书》本《张文烈遗集》附刻之《寒木居诗钞》。
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,以“恣行酷政,民冤无告”劾去。
去之日,百姓遮府门愿留者,顷刻合数千人,手持牒以告摄郡事。摄郡事振手止之,辄直前不顾;则受其牒,不敢以闻。
明日出府,相与拥车下,道中至不可顿足。则冒禁行城上,累累不绝。拜且泣下,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。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,且泣下。君为之抆泪,告以君命决不应留;辄柴其关如不闻。
日且暮,度不可止,则夺剌史车置道旁,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,燃火风雪中围守之。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,盖千数百人而未止。
又明日,回泊通波亭,乘间欲以舟去,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,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。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,委曲谕之,且却且行。久乃曰:“愿公徐行,天子且有诏矣。”公首肯之。道稍开,公疾驰径去。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,责诮怒骂,不啻仇敌。
呜呼!大官,所尊也;民,所信也。所尊之劾如彼,而所信之情如此,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,将从智者而问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