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安民(?-197年),字安民,名不详。东汉时期人物,曹德之子,曹操之侄,曹昂的堂兄弟,曹丕的堂兄,死于宛城之战。按曹丕《典论》记载的“亡兄孝廉子脩、从兄安民遇害。”等情况来看,安民应该是曹操侄子错不了,曹丕是他们属于兄弟关系肯定不会弄错。另外从典论的记载来看安民是和子脩并提的,子脩是曹昂的字,安民则肯定也是字不是名,至于三国志中记载则应取自曹丕之《典论》但陈寿又不知曹安民其名,故写为“长子昂、弟子安民”。
二十有二年春,公伐邾,取须句。夏,宋公、卫侯、许男、滕子伐郑。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战于升陉。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,宋师败绩。
楚人伐宋以救郑。宋公将战。大司马固谏曰:“天之弃商久矣,君将兴之,弗可赦也已。”弗听。冬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。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”公曰:“不可。”既济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公曰:“未可。”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国人皆咎公。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,不禽二毛。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鼓不成列。”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勍敌之人,隘而不列,天赞我也。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!且今之勍者,皆我敌也。虽及胡耇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教战,求杀敌也。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。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