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以悟,字惺所。河南陕县东凡人。明代万历三十二年(公元1604年)中进士,任邢台令。邢台遭荒灾,他上报朝廷求援,设粥棚、置棉衣,救济贫民。他亲自检查救灾事项,还用自己俸禄,赎回穷人卖掉的妻室儿女。天启元年(公元1622年),他调任山西参政,单车就道,行李简陋。后辞官回乡,隐居不仕,专门从事办学。他与张抱初、张春宇,吕豫石等文人学士培育了众多学生。他还著有《常惺惺稿》10卷,《解缚编》2卷。他教授学生著书立说,去世后,在陕州城内建有祠堂。
乙丑岁赴试并州,道逢捕雁者云:“今旦获一雁,杀之矣。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,竟自投于地而死。”予因买得之,葬之汾水之上,垒石为识,号曰“雁丘”。同行者多为赋诗,予亦有《雁丘词》。旧所作无宫商,今改定之。
问世间,情为何物,直教生死相许?
天南地北双飞客,老翅几回寒暑。
欢乐趣,离别苦,就中更有痴儿女。
君应有语:渺万里层云,千山暮雪,只影向谁去?
横汾路,寂寞当年箫鼓,荒烟依旧平楚。
招魂楚些何嗟及,山鬼暗啼风雨。
天也妒,未信与,莺儿燕子俱黄土。
千秋万古,为留待骚人,狂歌痛饮,来访雁丘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