贝琼(1314~1379)初名阙,字廷臣,一字廷琚、仲琚,又字廷珍,别号清江。约生于元成宗大德初,卒于明太祖洪武十二年,年八十余岁。贝琼从杨维桢学诗,取其长而去其短;其诗论推崇盛唐而不取法宋代熙宁、元丰诸家。文章冲融和雅,诗风温厚之中自然高秀,足以领袖一时。著有《中星考》、《清江贝先生集》、《清江稿》、《云间集》等。
梁惠王曰:“寡人之于国也,尽心焉耳矣。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;河东凶亦然。察邻国之政,无如寡人之用心者。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
孟子对曰:“王好战,请以战喻。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或百步而后止,或五十步而后止。以五十步笑百步,则何如?”曰:“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。”曰:“王如知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;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;斧斤以时入山林,材木不可胜用也。谷与鱼鳖不可胜食,材木不可胜用,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。养生丧死无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亩之宅,树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鸡豚狗彘之畜,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,可以无饥矣;谨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义,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饥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,涂有饿莩而不知发,人死,则曰:‘非我也,岁也。’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,曰‘非我也,兵也?’王无罪岁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”
援兄子严、敦,并喜讥议,而通轻侠客。援前在交趾,还书诫之曰:“吾欲汝曹闻人过失,如闻父母之名:耳可得闻,口不可得言也。好议论人长短,妄是非正法,此吾所大恶也:宁死,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。汝曹知吾恶之甚矣,所以复言者,施衿结缡,申父母之戒,欲使汝曹不忘之耳!
“龙伯高敦厚周慎,口无择言,谦约节俭,廉公有威。吾爱之重之,愿汝曹效之。杜季良豪侠好义,忧人之忧,乐人之乐,清浊无所失。父丧致客,数郡毕至。吾爱之重之,不愿汝曹效也。效伯高不得,犹为谨敕之士,所谓‘刻鹄不成尚类鹜’者也。效季良不得,陷为天下轻薄子,所谓‘画虎不成反类狗’者也。讫今季良尚未可知,郡将下车辄切齿,州郡以为言,吾常为寒心,是以不愿子孙效也。”
东风花外小红楼,南浦山横眉黛愁。春寒不管花枝瘦,无情水自流。檐间燕
语娇柔,惊回幽梦,难寻旧游,落日帘钩。
吹箫声断更登楼,独自凭栏独自愁。斜阳绿惨红消瘦,长江日际流。百般娇
千种温柔,金缕曲新声低按,碧油车名园共游,绛绡裙罗袜如钩。 因观《花间集》作
香腮玉腻鬓蝉轻,翡翠钗梁碧燕横。新妆懒步红芳径,小重山空画屏。绣帘
风暖春醒,烟草粘飞絮,蛛丝落英,无限伤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