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伯启(1255—1333)元文学家。字士开。砀山(今属安徽)人。元世祖至元中,荐除冀州教授,累迁集贤侍读学士,进御史台侍御史,出浙西廉访使。泰定初以年老告退。天历初,起任淮东廉访使,拜陕酉诸道行台御史中丞,辞疾不起。赠河南行省左丞,谥文贞。性庄肃,奉身清约。著有《曹文贞公诗集》(一名《汉泉漫稿》)十卷。生平事迹见《曹文贞公诗集》附录曹鉴《溢文贞公神道碑铭》、《元史》卷一七六。
水龙吟 其二 次年南涧用前韵为仆寿。仆与公生日相去一日,再和以寿南涧
玉皇殿阁微凉,看公重试薰风手。高门画戟,桐阴阁道,青青如旧。
兰佩空芳,蛾眉谁妒,无言搔首。甚年年却有,呼韩塞上,人争问、公安否。
金印明年如斗。向中州、锦衣行昼。依然盛事,貂蝉前后,凤麟飞走。
富贵浮云,我评轩冕,不如杯酒。待从公,痛饮八千馀岁,伴庄椿寿。
其一
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陈浩然招游观音山,宴张氏楼。徐姬楚兰佐酒,以琵琶度曲。郯云台为之心醉。口占戏之。
春江暖涨桃花水。画舫珠帘,载酒东风里。四面青山青似洗,白云不断山中起。
过眼韶华浑有几。玉手佳人,笑把琶琶理。枉杀云台标内史,断肠只合江州死。